王浩:市府縱容達雄集團

違法在先、擾民在後、
大巨蛋施工單位只管自己利益,不顧居民權益!
  (台北訊)市議員王浩指出,距離遠雄大巨蛋完工還有兩年多的時間,但在市民尚未享受到大巨蛋所帶來的便利、好處前,大巨蛋周圍的居民已經先被夜間施工的噪音嚴重且長期影響到生活品質!王浩議員表示對照一般百姓,稍違反建築法規就被罰予重金或勒令停工,而遠雄集團為了讓大巨蛋趕在2014年630日前完工,竟能多次且連續違法夜間施工!在2011年7月到20123月短短九個月的時間就已被環保局告發20次,其中更有12次是在未取有夜間施工證明文件下違法夜間施工!無視市府公權力,一犯再犯絲毫不改,並嚴重影響周圍居民之生活品質,1999市民專線更是經常接獲民眾檢舉陳情,顯示居民對夜間施工所造成的噪音、空氣等影響已忍無可忍!  

  遠雄大巨蛋在2011年526日有條件通過環評,融資契約於同年119函送市政府,1116完成備查程序。但大巨蛋早在2011年76日就第一次被告發夜間違法施工,對照遲至1116才完成所有備查程序,大巨蛋除了經常違法夜間施工外,更在核准放樣前就先違法動工!雜項執照在1110日才核准放樣,而在之1999市民專線就接獲6起民眾檢舉,加上環保局主動稽查共8起。王浩議員質疑稽查且告發了這麼多次大巨蛋,市府卻無勒令大巨蛋停工等懲處動作,只有開告發單及小額罰款處罰,市府是否縱容財團?還是為了大巨蛋作為政績而幫助遠雄遮掩其違法事實?
  
  建管處處罰夜間施工,裁罰金額18以上、9萬以下,大巨蛋明顯是夜間施工之累犯,但建管處卻總是裁罰最低金額18千元,加上環保局裁罰3千元,一次夜間施工最多只需被罰2112次違法夜間施工之罰金約20萬,對於遠雄這種大集團來說根本不痛不癢!對照大巨蛋可提早完工投入營運取得的收益來看,這一點點的罰金更是不成比例!王浩議員想問市府是否有能力對於違法廠商進行更有力之懲處? 為何總是只裁罰最低金額?還是面對大財團就只能束手無策?

  遠雄集團表示對零碳建築非常有興趣,省電、省水、省錢,對建商、用戶、環境是三贏,該集團規劃中的台北大巨蛋將會率先響應零碳建築。但王浩議員認為,在發展零碳建築之前,應先合乎建管規定、勿再違法夜間施工產生噪音污染,影響周圍居民之生活品質,避免在享受零碳建築的好處之前,先犧牲了居民之居住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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