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同意「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設立


(本報訊)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Banking Group Limited)依「商業銀行設立標準」第4條規定向金管會申請在臺設立商業銀行,於本(28)日經金管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該集團將在臺設立100%持股的子行「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於近期內概括承受原在臺分行的資產、負債與營業。澳盛(台灣)商業銀行成立後,將是第5家在臺營運的外國子銀行,先前已有渣打、花旗、匯豐及星展等4家外國銀行在臺成立子行。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在臺灣的歷史,可追溯至民國69年臺北分行的成立,99年該集團收購荷蘭銀行在臺業務,目前在臺灣共有18家分行,截至100年12月底,資產總額為新臺幣2,263億元,稅前淨利26.4億元,存款1,223億元,放款731億元,員工數1,600餘名。
金管會表示,「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後,澳商澳盛銀行集團原有在臺分行與現行客戶間既存契約下的權利義務,將由子行繼受,客戶的帳號將維持不變,現有客戶的權益不會受到影響,有關客戶契約債權債務的移轉,該行亦將依規定進行通知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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