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前部長克拉克拜會曾勇夫部長


(本報訊)法務部昨日發佈新聞說,有關美國前司法部部長克拉克於今(22)日拜會本部,關心受刑人陳水扁先生保外就醫情形,法務部提出說明

    美國前司法部長克拉克(Ramsey Clark)先生因關心我國監獄受刑人有關問題及陳水扁先生在監服刑狀況,於今(22)日下午,由蔡前立法委員同榮陪同,拜會法務部曾勇夫部長。曾部長於3樓貴賓室接見,並由檢察司司長朱坤茂、矯正署安全督導組組長李大竹等人在場陪同。
    曾部長首先表示歡迎克拉克先生訪問臺灣,並表示為方便克拉克先生瞭解臺北監獄對陳水扁先生之生活及健康照護,已先請本部矯正署分別以中、英文書面說明陳水扁先生在監處遇現況。
    克拉克先生除先感謝曾部長撥冗接見外,並表示依其事先及前日(20日)會見陳水扁先生所得之資訊,陳水扁先生在臺北監獄之待遇不佳,除舍房狹隘且並無床鋪外,甚至無桌椅可供其書寫文件。對此問題,曾部長表示臺北監獄早已在陳水扁先生原所居住之1.38坪舍房(4.56平方公尺)對面之另間舍房,設置書桌、座椅專供其使用,其得於該房從事作業、用餐、閱讀、寫作等,而其他舍房或工場作業之收容人皆未有書桌房可使用,故其活動空間並非侷限於所住之單一舍房,可使用之舍房空間可達2.76坪(9.12平方公尺),居住空間遠優於同棟舍房其他受刑人,且每日運動時間為一小時,此均為臺北監獄考量到陳水扁先生為國家卸任元首,因而在法律許可範圍內,給予之處遇。關於臺北監獄對陳水扁先生之處遇詳情,克拉克先生可參見矯正署提供之書面完整說明,當更可清楚瞭解。
    克拉克先生又詢及可否准許陳水扁先生保外就醫?曾部長強調此一問題為法律問題,也是醫療專業問題,本部完全依法行政,並無政治考量。依照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之規定,必須受刑人所罹疾病,在監獄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才能斟酌受刑人病情需要,戒送外醫或移送病監治療,或報請法務部矯正署核准保外醫治。而經統計目前臺北監獄保外醫治受刑人計有22人,均係在監內不能為適當醫治之嚴重疾病。惟陳水扁先生於本(101)年5月23日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診療團隊診療及精密醫療儀器檢查,僅醫囑以藥物治療。且該院更於7月20日經北監要求而指派三位專科醫師專程入監為陳水扁先生診察,其中精神科專科醫師除與其會談一小時,並與其每日接觸之戒護人員會談,又勘查所居住之舍房,從各種不同面向蒐集其精神狀態及表現後,診斷認為陳水扁先生尚未有明確之精神疾病,並認為無須服用精神科藥物治療。因此,臺北監獄綜合醫師檢查及診斷結果,認為陳水扁先生目前病情,仍屬在臺北監獄內可為適當醫治程度,並不符合保外醫治之規定。
    克拉克先生前後與曾部長晤談近一小時,雙方充分交換意見。曾部長表示將會把克拉克先生之建議轉給臺北監獄參考,並希望克拉克先生能將清楚瞭解陳水扁先生在監執行的實際狀況及健康情形,代向國際團體、友人說明、澄清,以化解外界一些不實、錯誤的報導。雙方之會談於三點多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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