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華光社區,曾永夫說明

(本報訊)一、臺北地方法院今(4/24)日辦理之華光社區金華街一帶違占建戶強制執行作業,於清晨6時許即陸續展開前置作業,經現場狀況確認、物品移置清點、斷水斷電等作業後,於上午9時許開始拆除,持續進行至11時30分左右,已將預定拆除之空屋或非作居住使用之12戶順利拆除完畢,其中1戶係社會局列管弱勢戶,經由法務部調派人員、車輛協助搬遷,於4/23順利入住平價住宅,其騰空之房屋已一併拆除;而原定執行對象中有4戶因仍於現場居住且已表達入住中繼住宅意願,法務部所屬機關已陳報法院同意暫緩執行,已充分保障弱勢。
二、為避免社區住戶或聲援人士於執行前再次強占待執行地上物或霸占道路,妨礙拆除作業之進行,大安分局員警決定提前於4/23日下午對執行作業區域進行管制。由於聲援人士不服勸導多次鼓譟蓄意衝撞市警局所設之圍籬與管制區,幾次衝撞過程中共有14名人士遭以妨礙公務或侮辱公署之理由,帶回大安分局偵訊。本次拆除作業有賴於市警局事前之籌劃、調度,員警同仁犧牲睡眠長時間執行管制勤務,方使得原定之執行作業順利進行,法務部表達感佩之意
三、法務部強調,今日拆除之違占建戶無權占用國有土地係屬事實,有多戶係自行經營生意或將違建物出租他人作營業使用,且在處理過程中堅不成立調、和解,最後不得不以訴訟方式解決,或於法務部所屬機關取得執行名義後拒絕履行義務,始必須以強制執行方式辦理,渠等為一己之私拒不拆遷,實不符社會公平與正義,亦耗費巨大之社會資源。法務部特別呼籲,聲援之學生及其他人士應以非暴力、理性、平和之方式表達訴求,不應以過激之言語及行為妨礙公務之執行,以免觸法,並有礙社會公義之實現。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立法院總務處長由周傑升任,引發一連串的人事異動(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