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動物收容,農委會應即輔導改善


(本報訊)今(30)日立法院台灣貓狗人協會等動保團體在立院,針對嘉義動物收容所環境與管理問題,與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日前(28),吳育仁委員曾拜訪嘉義市環保局工會,其中有就流浪犬的捕捉和收容交換意見,本日(30)更請嘉義市政府建設處和農委會來辦公室說明,有關動保團體關切的動物收容問題。吳育仁表示,動物權和人權對生命價值和尊嚴的重視,並無二致。對此,吳育仁表達四點看法,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盡速改善全國參差不齊的動物保護業務執行問題。

  吳育仁說,動物收容問題,基於動物基本權和生命尊嚴,不只是嘉義市,全國各縣市政府都有改善的空間。以嘉義市為例,動物收容所自民國77年設置,地點偏僻,原有犬舍8籠,可容納30隻犬隻,收容空間明顯不足;相關飼料預算,年度只有6萬。吳育仁強調,全國各縣市都有嚴重的動物保育及收容問題,且面臨飼養、照顧和醫療預算不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應對地方政府動物收容盡速進行專案補助與輔導。甚至,各縣市政府應衡量動用預備金,改善攸關動物生命的收容問題。

  第二、動物保護業務各縣市政府多無專責機構。吳育仁強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應輔導各縣市政府成立專責動物保護業務單位,盡速修正組織編制,農委會應協助全國一致,並增加收容中心的管理人員。必要時,可編列經費,將動物收容中心委託給民間團體來經營,以符合動物基本權的需求。英國和澳洲RSPCA(The Royal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的作法,值得我們來學習。

  第三、捕犬方式應改善。吳育仁說,目前捕犬的工作是由環保局清潔隊人員進行,儘管全國目前清潔隊進行捕犬有經過人道捕犬訓練並領有結業證書,但社會大眾仍有疑慮。吳育仁建議應設立特別的動物救援編隊,或是動物保護社工員,以符合人道的捕犬網及誘捕籠捕捉,不得使用違法捕犬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應統一規範。

  第四、獸醫駐所及安樂死之監督。吳育仁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應研議辦法,以指導各縣市政府統一實施,避免各縣市動保業務執行品質參差不齊,全國應整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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