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禁閉----吳育剛 (轉貼)


關禁閉是軍中由來已久的一種處罰方式,服役其間曾見過有小兵被關禁閉,但關禁閉鬧出人命案倒是沒聽過。
關禁閉其實並不需要什麼具體的理由,只要長官下令,說關就關,該關多少日子也憑長官一句話,毫無標準;大致來說,在軍中犯了不得不處分的過錯,又不致於錯到必須移送軍法審判之時,為了給當事人一個教訓,通常就關禁閉。
理論上,很少見到大專生服役時被關禁閉,因為以前大專生利用大三暑假到成功嶺受過基本訓練,唸完大學後就服預備軍官役;也許是基於「秀才就是宰相的根苗」這句老話,加以軍中的預官日後有可能平步青雲,變成大官,通常都很受禮遇,後來沒有預官了,大專畢業生也須服役,情況就變了。
被關禁閉所犯的過錯可大可小,外出儀容不整被憲兵糾舉、見到比自己階級高的軍士官沒有敬禮等小事情會被關禁閉,犯了在營外打架、白吃白喝、坐霸王車、不服從命令等重大違紀事件,也可能只被關禁閉了事,因為有的部隊長擔心將違法犯紀的士兵移送軍法會影響本軍的聲譽,也可能遭到連坐處分,於是乾脆大事化小,把違紀士兵關一陣子禁閉就算了。
在中華路憲兵隊(現今中華路與長沙街口)服役時,那座軍營據說是日軍留下來的總督府駐軍馬房,睡雙層床上舖的士兵連頭都抬不起來。有一位充員兵會開車,於是被選為營長(也就是隊長)的座車駕駛兵,其他小兵都很羨慕他不必出操、站衛兵,但他說,要接送隊長洽公、開會,還得接送隊長太太買菜和孩子上下學、應酬等,也夠累的。
數月之後有一天,他忽然被剃光頭、關禁閉了,隊友去送飯時,他託隊友代傳一張便條給隊長太太,第二天,他就被放了出來,但沒有再繼續替隊長開車。據代傳便條的隊友說,那便條是一張求援信,這名駕駛兵因趁送隊長去開會的空檔溜去私會隊長太太,誰知竟誤了去接隊長回隊部的時間,隊長坐計程車回到隊部,立刻下令關這名駕駛兵禁閉。
還有一次,有一名小兵奉命去西門町某戲院替團長買幾張電影票,他仗著憲兵的威勢及替團長買票的由頭,不打算排隊在窗口買票,意欲直接進到票房,誰知他進去時,正好有一名士官長階的便衣憲兵 (那時有這種編制)在那兒喝茶聊天,以現今的說法是在那兒當「門神」或「保鑣」,這位士官長為了展示他的權力,不問青紅皂白,認定那小兵是「假藉名義去打秋風」的,要關那名小兵禁閉,事情鬧到隊部才弄明白,只好摸摸鼻子不了了之。
同梯次入伍的另一名小兵原本就是一個花花大少,生活靡爛,但因擅於討好那時都還是大陸撤退來台的老兵班長、連長,所以一直受到庇護,他服役還只服到一半,軍服、配件、子彈等配發的物件都短缺了很多,請假外出也經常逾假不歸,但他一直到退伍,一天禁閉也沒被關過。
那時小兵也必須輪流兼任採買,每天清晨跟著伙夫 (新名詞叫炊事班長)去中央市場買菜,雖然那時軍中伙食費少,那些賣魚、肉和各種青菜的攤販看到那些穿著油膩軍服的伙夫都奉為大爺,爭著請他們吃早餐、吸菸、喝茶,跟著去的小兵負責扛當天買的食材,送到市場外等著的採買軍車上;回到營房,還得幫伙夫洗菜、切肉,伙夫只管掌杓炒菜。
有一次,我跟伙夫買菜回來,偷懶沒幫著洗菜,結果被伙夫惡整,他把原本該中午就煮來吃的豆腐留到晚上才下鍋,那時沒有冰箱,豆腐餿了,隊長差點吐了出來,一怒之下,要關我禁閉,幸虧生病時被我照顧過的營輔導長講情,這才免了我的牢獄之苦。
關禁閉其實就是坐牢,只是名詞不同而已;那時禁閉室並不像現今報上所登出的那個樣子,早年中華路憲兵隊的禁閉室原本就是關犯人的牢房,在記憶裡似乎就像是在連續劇裡看過那種用粗粗原木建成的監牢,面積很小,人犯太多不夠用時,就把近大門口的會客室暫時當作牢房,記得那兒曾關過一名誘奸軍眷的消防隊員,當時他被銬在一張藤椅上,誰曉得他竟趁半夜時剝下一片藤皮打開了手銬,突然躍起逃走,幸好被當時站衛兵的我及時追回,否則難逃關禁閉之災。
後來移防到桃園憲兵隊,那兒的牢房或禁閉室就是一般電影裡所見到的那種用鐵欄柵作門的水泥牢房,似乎只關過幾名從長美巷抓回來的軍人。那時為了維護軍人形象,曾下令軍人只能穿便衣去風化區,憲兵不定時去巡查,見到穿軍服的就抓回來,先關著,再電請他們的部隊領回重新加強教育。
每年雙十節快到時,地方憲兵隊配合當地警局施行威力掃蕩,以免國外來客或華僑看到 街上遊民、流氓、乞丐、流鶯等不良都會形象,那時候,憲兵隊的牢房幾乎人滿為患,小兵那時候犯了錯,當然也不必關禁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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