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銀行公會更正甘芝萁報導

2013-07-23╱聯合晚報╱第A1版╱要聞╱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
〝小心〞銀行正在偷你的錢 3000萬存款靜止戶 300億元存款總額 近百億利息…蒸發 

(本報訊)針對今(23)日聯晚有關銀行靜止戶之報載內容,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有說明如下:
一、 民眾存於銀行之存款不會因為銀行轉列靜止戶而消失,民眾仍得隨時依銀行規定之方式提領,並無民法請求權時效問題。
二、 銀行對靜止戶結轉條件多設定為帳戶餘額未達一定金額及一段時間內無交易往來者,以方便其資訊管理系統另行處理。金管會於97年3月25日已發函要求,凡設有靜止戶之銀行(信用合作社),應於契約以加大、加粗或特殊明顯字體載明轉入靜止戶之金額及條件,並請銀行公會將各銀行對存款轉入靜止戶之金額及條件彙整公布於網站之消費者專區,以利消費者查詢與比較。
三、金管會除要求銀行應於契約中充分揭露相關靜止戶資訊,另將要求銀行於轉入靜止戶時,應以與客戶約定之方式通知存款人,提醒存款人做好帳戶管理,以保障存戶權益。


(本報訊)針對今(23)日聯晚甘芝萁有關銀行靜止戶之報載內容,為避免社會大眾誤解,銀行公會澄清說明如下:
一、靜止戶存款仍屬客戶所有:相關靜止戶金額及條件,銀行皆在與客戶往來契約中約定;靜止戶存款仍屬客戶所有,非如報載所述「存戶的錢 實為銀行所有」。
二、存款帳戶ㄧ段期間無交易往來且低於一定金額,銀行為帳戶管理考量轉入靜止戶;轉入靜止戶後民眾仍得依約定方式提領,惟為防制靜止戶遭不法集團利用,各銀行對客戶重新啟用靜止戶均有不同之規定,客戶如須重新啟用可洽各銀行辦理。
三、有關報載3000萬存款靜止戶,及300億存款總額乙節,查本會並無此資料,亦非本會統計數據。
四、有關銀行靜止戶,本會利消費者查詢與比較,自民國97年起已遵金管會指示彙整各會員銀行對存款轉入靜止戶之金額及條件等相關資料,並刊載於本會網站消費者專區。各銀行目前均依金管會規定,於契約中以加大、加粗或特殊明顯字體載明轉入靜止戶之金額及條件,且公布於各銀行官網,消費者均得以自行查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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