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移交受刑人,政府極需積極作為」記者會

(本報訊)司法人權促進會今天(十九日)在立法院舉辦「跨國移交受刑人,政府極需積極作為」記者會,司權會理事長楊雲驊在會中表示,目前在中國大陸服刑的台灣民眾有一千五百多人,雖然「跨國移交受刑人」已於今年一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七月二十三日正式施行,但政府有何作為促使關押在大陸或其他國家的台灣民眾回台受刑?知道的人微乎其微,政府亟需多加把勁。
    將近八十歲的李老伯伯現身記者會說,他的兒子關在大陸,很想回台灣,有次他去看兒子,兒子說「關也要關在台灣,就算死也要死在台灣」,希望政府及社會各界多幫忙,他願意負擔接返的交通及相關行政費用;李伯伯講到感傷處不禁哽咽、淚流。李伯伯為此請求司權會提供相關的法律諮詢及服務。
    參加記者會的還有呂學樟立委、黃偉哲立委、司權會執行長黃志文律師、法務部副司長俞秀瑞、陸委會法政處科長魯仲尼、海基會法律處專員王振炯等。
  呂學樟立委表示,「跨國移交受刑人法」純粹是人道、人權的法律,既然已正式施行近一個月,政府有何配套措施?做了什麼?社會各界好像不大清楚,「徒法不能自行」,政府有必要加快腳步促成法律的落實,不只關在大陸的台灣民眾,關在其他國家的台灣民眾也應早日接返。
    黃偉哲立委表示,這個半年前完成立法,一個月前正式施行,但很少人知道,政府究竟開始進行沒有?還是大家不知道最好?馬總統最近與聖克里斯多福簽訂引渡條約,但關在聖可里斯多福的台灣人有幾個?總統與其關心遠在天邊的地方,不如多關注一千五百多位關在大陸的台灣人。
    俞秀瑞表示,兩岸於民國九十八年簽訂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有根據此協議接回因年紀大或重病考量的台灣受刑人;跨國移交受刑人法通過後,法務部也寄送了四百多份相關申請表及資料給申請人,但從大陸或其他國接返台灣受刑人,需受刑人、遣送國及接返國的三方同意,短時間不易見成效。
   魯仲尼表示,此法的聯繫主體是法務部,陸委會配合辦理,過去因年紀大或重病等人道考量自大陸接回十一人。
   執行長黃志文補充說,接返準備階段,如家屬所需協助、裁判書、如何確認受刑人意願與簽名、律師能否至監獄會面及法務部的接受民眾申請窗口、聯絡方式等,都需政府更明確的告知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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