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案,林崇一、常岐德失蹤?


(本報訊)北檢昨(24)日偵結捷運新店機廠開發案(美河市弊案),依涉貪污圖利等罪名,起訴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及課長王銘藏,都是中低階公務員。
然而,2012年10月監察院彈劾了前北市捷運局工程局長常歧德,並在調查報告中指出本案的關鍵人物乃是前副市長林崇一,檢察官對此似乎支字未提,令人生疑?
因此,我們有三個問題,要請教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
一、是否願意儘速公布起訴書或不起訴書?
  1. 北檢似乎已經「偵結」本案,然而,卻只有說明起訴了中低階公務員高嘉濃及課長王銘藏,對其他可能涉案的高階公務員的辦理情形,隻字未提,豈人疑竇。
  2. 是故,欲詢問北檢,是否願意儘速公佈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書,以昭公信?
二、下級若圖利,上級如何全然無責?
  1. 尤其,依經驗法則,倘下級涉嫌圖利,上級簽核之長官,亦難全然無責,北檢之認定,初步觀之,似乎有違常理?
  2. 何況,監察院曾對時任副市長林崇一,共提出二次之彈劾案,又在調查報告中直接指出,林崇一才是終局拍板定案關鍵人物,北檢最終的調查結果究竟為何,如果不予起訴、或根本沒有偵查,北檢難道不應特別說明其中之道理何在?
三、倘若日後遭追究「濫權不起訴」責任,應由誰負責?
  1. 固然,據媒體報導,承辦本案者乃是陳韻如檢察官,起訴書上應已具名負責。
  2. 然而,我們要問,檢察長是否曾運用「檢察一體」介入偵辦過程?倘若為是,日後若有「濫權不起訴」的責任,究竟應該是哪一個人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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