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議長選舉亮票爭議 黃帝穎:最高檢察署勿淪買票者幫兇


民報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2014-12-22 18:50
(本報訊)針對最高檢察署今日發布新聞稿「嚴查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表示,最高檢呼應國民黨的政治訴求,恐淪為執政黨的政治打手,成為替正副議長買票的幫兇。
黃帝穎表示依據2013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確定判決及2014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的確定判決,都已認定基於責任政治,議員對正副議長選舉的亮票不構成刑法洩密罪,換句話說,實務上最新見解是亮票「無罪」,但最高檢察署居然「選擇性」引用13年前的「有罪」過時見解,企圖恫嚇不受買票影響的縣市議員,動機可議。
黃帝穎強調,檢察官應該是嚴查買票,而不是查亮票,最高檢不要搞錯重點,最高檢所引用的「亮票有罪」舊判決,並不具有通案性的法律拘束力,民進黨以「彼此約束、落實黨紀」方式處理,主要是縣市正副議長賄選傳聞不斷,這是黨籍議員向選民負責、向人民證明清白的唯一方式,檢察官不能包庇買票、騷擾亮票。
黃帝穎說,議員公開選舉議長,具有責任政治的憲法意涵,這與人民秘密選舉投票公職不同,議員投給哪個議長,還必須向選民負責,例如:美國眾議院選舉議長,就採取公開的記名投票,每一票都要向選民交代,民進黨除了用黨紀要求議員貫徹責任政治,杜絕不記名投票可能暗藏的買票犯罪外,更呼籲檢察官嚴查正副議長選舉,民主的代議機制不容買票、賄賂,呼籲檢察官不要淪為執政黨的政治打手、買票者的幫兇。(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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