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燃放爆竹煙火,請注意安全

(數位網路報訊)農曆春節為我國三大節慶之一,民眾常以燃放爆竹煙火來慶祝,然而,爆竹煙火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造成火災或人員受傷的狀況也時有所聞。內政部消防署在此提醒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應選擇空曠的地點施放,避免朝向人畜、建築物或可燃物施放,並依正確施放方式施放,以免發生意外,並應注意以下安全守則:
一、購買貼有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
二、遵守產品的使用說明。
三、選擇空曠地點燃放。
四、飛行類(如沖天炮)爆竹煙火燃放須先固定妥當,並應對空垂直發射。
五、不可對人、建築物、易燃物發射。
六、不可同時大量施放。

  未滿12歲的兒童燃放爆竹煙火,大人必須陪同,如果違反規定,將會被處罰3,000元至1萬5,000元,而兒童也不能購買及燃放飛行類(如沖天炮)、升空類(如小高空)及摔炮類的爆竹煙火,因這三類爆竹煙火施放時具有相當射程及危險性,故禁止兒童施放,且商家也不可以將這三類產品販賣給兒童,否則會被處罰3萬元至15萬元。

  施放爆竹煙火雖然絢爛美麗,但背後隱藏一定危險性,且施放爆竹煙火不僅造成空氣污染,亦造成噪音擾民問題,內政部消防署再次呼籲民眾減少施放,倘有實際施放需求,應購買貼有合格認可標示之產品,施放時應閱讀及遵守使用說明,在安全無虞的情形下進行施放,使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獲得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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