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津鈴:反對產業創新條例減稅加碼


    (本報訊)為鼓勵企業投資研發、企業留人,行政院提出「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台聯立委葉津鈴認為,產創條例修法不一定可以達成企業留才的目標,最可議是引來國民黨立委提案加碼,讓產創條例修正案可能變成「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借屍還魂」版,實有商榷之處。
    立委葉津鈴表示,行政院版的《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主要有三項:推動延長公司研發投資抵減年限、技術入股所得緩繳,員工獎酬股票緩繳等措施等三項。但是三項租稅優惠,都是屬於錦上添花,因為虧損的企業,根本用不到;員工技術入股所得可延後課稅,但22K薪貧族卻不能延後繳稅,不符合公平正義;產業創新都屬於高科技產業,而傳統產業難以適用,存在行業別的歧視。
  立委葉津鈴表示,行政院版提案從其稅務支出評估來看,沒有稅損,只會延後課稅時間。但是,行政院版卻引來國民黨立委加碼提案,人才培育與營運總部等獎勵優惠紛紛出籠,猶如「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借屍還魂」。
    立委葉津鈴表示,實施20年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好不容在2009年落日;接續的產業創新條例,只保留研究發展支出抵減稅額1。但相對的代價是營所稅率由25%降至17%。在台灣租稅負擔率只有12.3%的情況,國家潛藏負債嚴重,都不應以任何理由讓不當的租稅優惠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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