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注意責任保險的內涵資訊

金管會提供較常見之產品責任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相關重要資訊,供民眾參考:
一、 商品標示已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並非即代表「產品品質保證」或「產品功效保證」,例如瘦身產品,消費者使用後未達預期效果,則不屬於產品責任保險保障範圍,僅有在產品因設計不良或製造錯誤等,造成消費者受有傷害時,保險公司才負賠償責任。


二、 商品標示「本產品已投保○千萬元產品責任保險」或大樓公告「本大樓已投保○千萬元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其所揭露之保險金額,通常指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一般而言,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可以分為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亡、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及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等,對於個別消費者而言,實際可獲得理賠之最高金額,與這些保險金額之限度都有相關。


三、 責任保險之理賠給付,與傷害保險不同,通常應先經過和解、調解、判決或仲裁等過程,確定被保險人應負之責任損失,在保險金額的範圍內依實際損失金額給付保險金。
市售責任保險種類繁多,除上述產品責任保險及公共意外責   任保險外,其它較常見者尚包括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僱主意外責任保險、旅行業責任保險及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等等,金管會提醒民眾,如欲瞭解各種責任保險的承保範圍、承保條件及不保事項等相關資訊,可於各保險公司網站查詢或向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0800-221-78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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